法律分析:到所在地工商所领取登记表格,办理核名初审分局登记大厅审批核名据规定办理前置审批 带有关文件、证件,到所在地工商所注册登记。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Copyright © 2019- jianjh.net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