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定义及其采取的信用惩戒措施,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包括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不少于六个月、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等条件。
法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582次会议通过),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其六类人名单如下: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如下: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这是由于失信被执行人存在失信行为,可能会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资格。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在民事诉讼、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判决、裁定的债务,并经发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告后仍不履行债务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申请人民批准其进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用于购买、租赁自住住房的贷款,其申请条件较为严格,需要提供一定的收入证明和资产证明。失信被执行人由于存在失信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信用状况不佳,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
因此,失信被执行人想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先纠正失信行为,并信用修复。同时,对于失信被执行人,我国和社会各界也在不断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和制约,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公共利益。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和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而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包括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不少于六个月、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因此,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上条件,否则将无法获得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四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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