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金融债权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有这些:
1、因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此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2、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此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第二条
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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