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制度
纪律是一个人或者一个团队是否优秀的核心品质反映
一、为规范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给大家培养一个良好的工作习惯特制定本规定。
三、考勤规定
1、指纹签到记录是核算基本工资的唯一依据,无记录者不计算工资。
2、所有在职人员实行指纹机签到考勤,时间以指纹机时间为准。
3、凡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后打卡均属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离开均属早退。迟到早退处罚标准:在5分钟之内含5分钟每次处罚5元,在6分钟10分钟之间含10分钟每次处罚10元,在11分钟30分钟之间含30分钟每次处罚20元,30分钟以上者处罚50元。一月内迟到早退合计超过2次者含2次除相应的处罚外并取消当月全勤奖。
4、除正常休假外,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两次指纹签到,缺一不可。
5、关于在本单位内部工作性质流动的人员遵循你去那上班你的签到考勤就在那,有指纹机的进行指纹签到无指纹机的进行书面签到,月底由各部门汇总到财务作为工资核算的唯一依据。
6、除正常休假外,因故未能进行指纹签到按此程序执行:当事人签写书面说明→部门负责人签字→项目总监签字→当事人保存→月未交财务。店长、经理、、项目总监本人的未签到说明在上级签字后必须要有总经理的签字,方可有效。
此制度至201091日起执行,与以前制度有冲突的均以此制度为准!
201091
指纹打卡考勤细则试行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加强公司劳动纪律,有效提升员工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作息时间
下午13:30至17:00
三、考勤时间
1.打卡次数
上班到岗时间—上午9:00
下班离岗时间—下午17:00
3.周末及节假日加班人员按实际打卡时间计前台工作人员实行周末轮休制,不计加班。
四、实行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除高层及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可不定工作时间无需打卡。
五、考勤办法
利用指纹生物识别唯一性特征进行考勤,更加客观、公平、公正。六、实施细则
1.原则上要求员工必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直接外出办事,未能按时打卡的,须在前一日或当日到前台填写《打卡异常登记表》附表1,登记未打卡时间,并说明原因。
2.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返回打卡的,须在次日到前台登记说明。
3.上下班忘记打卡的,须在次日前到前台登记说明。每月累计忘记打卡五次,按迟到一次处理,以此类推;累计三次迟到按事假半天处理,以此类推;累计三天事假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4.迟到、早退超过1个小时,以事假半天处理。
5.周末及节假日加班人员严格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加班务必提前填写《加班表》附表2交至人力资源部临时加班请于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补交;换休时间以实际加班打卡时间为准,并且提前填写《换休申请表》附表3交至人力资源部方可换休。
6.月末统计考勤时,既没有按时打卡也没有登记说明的,根据时间按迟到或事假处理;每天缺少一次打卡的,又没有登记说明的,按旷工半天处理,全天未打卡又没有登记说明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7.因遇停电或考勤系统故障无法正常打卡时,至前台进行签到和签退。七、考勤统计
1.每月初,前台根据指纹打卡记录和《打卡异常登记表》进行考勤统计。2.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核对考勤记录,记录结果作为员工领薪的基本依据。
八、附则
1.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执行本细则;
2.本细则自颁布起执行,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附表1.
打卡异常记录表
附表2.
加班申请表
姓名:
注:1.此表仅限于周末及节假日加班。
部门:部门领导签字:
2.加班务必提前填写此表交至人力资源部临时加班请于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补交;
3.如需换休,换休时间以实际加班打卡时间为准,并且提前填写换休申请表交至人力资源部方可换休。
附表3.
换休申请表
姓名:
部门:
部门领导确认:人力资源部确认:
注:1.换休时间以实际加班打卡时间为准,并且提前填写换休申请表交至人力资源部方可换休。2.换休时间不得超出加班时间,超出部分按请假计。
指纹打卡考勤制度行管版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公司行管员工
3.管理规定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注:冬季时间另行调整。
3.1.2公司一律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3.1.3打卡次数1日4次;打卡时间夏季如下:
上午:8:00之前;12:0013:29下午:13:3014:00;18:00之后3.1.4读卡失败或无效打卡时,要在当日填写《补签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否则公司不予承认。
3.2请假3.2.1请假程序
员工申领并事先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相关权限领导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存档。
3.2.2注意事项
3.2.2.1所有请假必须先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待相应审批权限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审批手续的,也必须在当天上班之前电话给相应审批权限领导请假,上班后立即补办请假审批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者予以辞退。
3.2.2.2因公外出不能打卡的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起止时间等。因公外出须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到岗当日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2.2.3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2天以上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3.2.2.4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短信请假或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3.2.3的核定权限
3.3销假
3.4.1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第一时间内到人力资源部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异常,人力资源部有权不做任何修改。
3.4缺勤规定
3.5.1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如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的按旷工处理,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超过半天的按一天。
3.5临时外出
3.6.1因故临时外出,30分钟之内的须报直接领导批准,30分钟以上者需填《外出登记表》,经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离岗。如需补卡的需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补签手续。
4.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力资源部。本制度自4月18日起。
5.相关表样
5.1《请假申请表》5.2《未打卡补签申请表》5.3《外出登记表》5.4《外勤登记表》
个人请假单
注:员工申领《请假单》,经相关权限领导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存档,如先休后补办手续者,经查处一律按旷工处理。